所在城市:安徽黃山
投訴時間:2026-01-27 16:19:38
經(jīng)銷商名稱:合肥元之夢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0551-69126656
投訴車型:服務問題
已行駛里程:1000
品牌車型:坦克300
2025年9月17日,我在合肥元之夢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處訂購汽車,該店銷售員明確承諾我可享受省補13000元+14000元后補政策,我當場詢問省補時效,銷售員告知時效至2025年12月底,并確認我的第一輛車需還貸結清后過戶的情況“來得及”。2025年10月5日,我支付首付85600元提車,被告未提前告知開具溫州發(fā)票,僅事后稱用于外地省補活動,并以“上牌人員休息”為由推遲上牌,未告知10月15日省補截止的核心要求。10月18日我主動聯(lián)系上牌,銷售員再次推遲至10月20日(稱19日周日休息),仍未主動告知省補10月15日截止及需在此前完成上牌、過戶、資料提交的完整要求。2025年10月30日,我完成第一輛車過戶后申請省補,該店才告知9月底已公布10月15日省補關閉。此后,該店銷售員、王經(jīng)理多次推諉扯皮,不接電話、不回信息,王經(jīng)理更謊稱12月底二次開通省補通道,最終未兌現(xiàn)。該店新負責人后續(xù)以“上牌晚”推卸責任,卻回避被告未履行告知義務的核心過錯。我購買車輛系用于生活消費,屬合法消費者。該店作為專業(yè)汽車銷售商,故意隱瞞省補截止期限、虛假承諾時效、誤導流程要求,導致我錯失13000元省補,其行為已構成消費欺詐,嚴重侵害我的合法權益。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八條、第二十條、第五十五條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相關規(guī)定,該店應承擔履行補貼承諾、賠償我損失的法律責任
已提交,處理中
要求該店承擔補貼13000給我。

以上內(nèi)容不代表自主汽車網(wǎng)觀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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